销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销售诈骗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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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各类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不同。例如,强奸罪的最低立案标准是1000元,诈骗罪的最低立案标准是3000元。

有的是国家统一标准,有的是各省、市、自治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例如,强奸罪刑事立案最低标准为1000元,其中山东省立案标准为2000元;

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01030000。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和数额较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领导、领导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财政、最高财政备案。

各种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不同。例如,强奸罪最低立案标准为1000元,诈骗罪最低立案标准为3000元。

有的是国家统一标准,有的是各省、市、自治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例如,强奸罪刑事立案最低标准为1000元,其中山东省立案标准为2000元;

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01030000。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和数额较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领导、领导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财政、最高财政备案。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获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2011年3月1日最高**** 《刑法》: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论处。 ”、“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上级领导、上级领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数额标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报最高****、最高****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重处罚:

(一)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发送短信、打电话或者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政务、救灾、医疗等资金、物资的;

(三)以筹集救灾资金为名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产;

(五)给受害人造成暴力、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金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且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主要成员的分别属于刑法第260条规定的诈骗罪。第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免除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一)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判决宣判前返还全部赃物及赔偿金的;

(三)没有参与分割赃物或者收受赃物数额较小,不是主犯的;

(四)受害人理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

第四条骗取近亲属财产并取得近亲属谅解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诈骗近亲属财产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处理应酌情从宽。

第五条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打电话、网络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进行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核实,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因欺诈(未遂)而被定罪并受到惩罚:

(一)发送诈骗短信5000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500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有前款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犯罪。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构成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六条诈骗罪分为既遂诈骗罪和未遂诈骗罪,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相同量刑幅度的,按既遂诈骗论处。

第七条明知是为他人提供信用卡、银行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银行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实施诈骗犯罪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销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销售诈骗罪的认定)

第八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冒充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的诈骗财物及其利益,权属清楚的,应当退还受害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权属不明的,可以按照被骗财物的比例,对被骗财物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及其涉案权益的比例应当退还受害人,但已退还的赔偿金应当扣除。

第十条行为人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回:

(一)对方明知诈骗而收受财物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因违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而骗取财物的。

他人善意骗取财物的,不予追回。

第十一条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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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提起欺诈案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有诈骗犯罪事实;

2、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特定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

具体分析如下:

一、刑事立案的条件: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的

即已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本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猜想;而且这些都是有证据证明的,并非空穴来风。

(二)涉嫌犯罪的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案件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其行为仅构成犯罪,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三)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不论是否玩忽职守,都必须办理应当管辖的案件;他们必须忽视不应受管辖的案件。如果他们这样做,那就是越权。

2、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数额较大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实施诈骗行为,违法所得达到3000元的,就符合诈骗罪立案标准。

因此,提起诈骗罪刑事立案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有诈骗罪的;

2、诈骗金额3000元以上,符合刑事立案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由犯罪行为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一)犯罪地包括犯罪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及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准备地、出发地、经过地、结束地等;如果犯罪行为具有持续、继续或持续状态,则该犯罪行为是持续、持续或持续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属于犯罪发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客体被侵犯的地点和犯罪所得实际取得、隐匿、转移、使用、出售的地点。

(二)居住地包括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

常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后,除住院治疗外,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单位登记的居住地为其居住地。

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居住地。

【法律基础】

《刑法》 第178条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报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有其他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公安机关批准,不予立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立案后,发现新的事实、证据,或者发现原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 条

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较大”。分别为《刑法》。 “金额巨大”、“金额极其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上级领导、上级领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数额标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报最高****、最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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