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的人还有继承权吗知乎(被判刑的人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权是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指定接受死者继承权的资格,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和能力。那么被判刑的人能否享有继承权呢?
2006年11月,谭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2年12月,谭来收到家人的来信,称父亲因病去世。一个月后,萍的姐姐到监狱探望时说,由于他无法赡养父母,无法为父亲而死,所以父亲的全部遗产应该由她和母亲平分。
谭先生对姐姐的说法有些怀疑,于是查找法律规定,发现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于是他给妹妹回信,要求继承相应份额的遗产。
请问:谭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继承权是一项法定权利。除第:010至条规定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情形外,继承人的继承权受保护。
本案中,谭某因犯罪被判刑。从客观现实的角度看,谭某正在监狱服刑,确实无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但谭某所犯罪行与继承无关,也不存在虐待、遗弃父亲的情况。因此,谭的入狱不能成为失去继承权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谭仍享有继承权。
需要提醒的是,公民犯罪、被判刑、甚至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仍然享有继承权,任何人不得侵犯其权利。但并非所有因犯罪服刑的人都享有继承权,例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人等。如果犯罪行为与继承无关,继承人将即使服刑,仍有继承权。
继承人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且被继承人知道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死者的;
为了争夺继承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严重虐待被继承人的;
伪造、篡改、隐匿、毁灭遗嘱,情节严重的;
以欺诈、胁迫手段强制、阻止被继承人立遗嘱、变更遗嘱、撤销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有前款第项至第项行为,并确有悔罪表现,被死者表示宽恕或者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