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开庭有什么阶段,刑事开庭有什么阶段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开庭有什么阶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开庭有什么阶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刑事诉讼中的法庭审判分为几个阶段进行?
- 查询刑事开庭详情怎么查?
- 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前都做审前调查么?
刑事诉讼中的法庭审判分为几个阶段进行?
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终陈述、评议和判决。
1、开庭阶段,要查明诉讼参与人是否出庭,核实身份,宣读法院规则,查明被告人身份,宣读案件来源起诉原因,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在法院调查阶段,公诉人应当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应当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询问被告人并出示核实证据;
3、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言,被告辩护人辩护,双方就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充分、刑罚如何适用等问题进行辩论;
4、被告人陈述,在审判长宣布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有权最终陈述;
5、在评估阶段,被告人最终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估,判断是否有罪,罪轻罪重,应当判处刑罚。判决分为当庭判决和定期判决,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提前公布宣判的时间和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查询刑事开庭详情怎么查?
一、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开庭在哪查?
可以尝试在管辖法院查询,通常都要等法院通知。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应该通知被害人,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开庭时间和地点,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二、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1、开庭
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前都做审前调查么?
一、开庭审判阶段的步骤
开庭阶段可分为五个阶段:
(1)宣告开庭之前,书记员应先查对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向诉讼参与人及旁听群众宣读法庭规则,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并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唤当事人到庭,查明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等,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以及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日期等。
(3)审判长公布案件来源、起诉案由以及是否公开审理,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4)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 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和依法委托他人 辩护;当事人、辩护人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者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当事人和辩护人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 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检,经审判长允可,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 对案件事实和有关证据发表意见,并同对方互相辩论;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等。
(5)审判长应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 回避,如果当事人、法定申请审判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回避,合议庭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依照刑诉法有关回避的规定处理;认为不符合法定情形 的,应当当庭驳回,继续法庭审理。如果申请回避人当庭申请复议,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待作出复议决定后,决定是否继续法庭审理。同意或者驳回回避申请的决 定及复议决定,由审判长宣布,并说明理由。必要时,也可以由院长到庭宣布。
二、法庭调查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开庭有什么阶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开庭有什么阶段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