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有什么权利,刑事辩护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有什么权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有什么权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刑事被告人可以写辩护词吗?
- 刑事辩护律师能给当事人做些什么?
- 为什么有些被告确实有罪,但还是有律师愿意为其辩护?
- 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有哪些?
刑事被告人可以写辩护词吗?
刑事被告人是可以自己写辩护词的。
辩护权是刑事案件被告人享有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在法院审判阶段行使辩护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行辩护,另一种是委托辩护。也就是说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辩护的方式既可以口头辩护由书记员记录在案,也可以提交书面的辩护词。
刑事辩护律师能给当事人做些什么?
不请自来,希望能给题主提供帮助。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利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可以接受委托成为辩护人的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题主问的是辩护律师能给当事人做些什么?那么就重点针对律师担任辩护人在刑事案件中能给当事人做的事进行回答:
一、提供材料和意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包括其他辩护人)的责任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也就是说,仍然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客观合法地提出意见和搜集材料。
二、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为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这一点由于法律规定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所以其他人想要在这个期间担任辩护人,为当事人做上述事项是不会被准许的。
三、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这一点律师辩护人比其他辩护人要方便些。其他辩护人须经过法院、检察院许可,而律师持执业证书、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援助公函就可以提出会见要求,看守所应在48小时内安排。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四、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自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而其他辩护人须提出申请,经法院、检察院许可才可以。
五、搜集和申请调去证据。辩护律师可以收集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系精神病人的证据;可以在证人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同意的基础上,向他们收集案件有关材料;可以申请法院、检察院调取侦查机关收集的无罪、罪轻证据材料,申请法院、检察院向证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还可以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经检察院或法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材料。
六、出庭辩护。辩护律师(含其他辩护人)可以参加法庭审理,为被告人发表质证意见、辩论意见,还可以申请新的证人出庭、调取新的证据等等。相关权利在前述列举中已做说明,不在赘述。
相比较而言,律师作为辩护人更加专业,再个别环节比其他辩护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更加便捷。
做的多了。特别是不懂法律的嫌疑人。1.可以告诉当事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2.可以帮助嫌疑人收集证据3.可以为当事人辩护4.可以指导当事人说什么不说什么,因为当事人不能自证其罪。
刑事诉讼中律师特别重要,好的辩护律师,不仅可以帮你减刑,甚至关键时候可以挽救你的生命。
这个问题非常好,其实也是在问辩护律师能做哪些工作。
第一、先看我国法律给辩护律师的定位: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的定位就是在法律框架内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提出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人。
第二、在刑事辩护中,以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程序违法为由,可以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比如:要求对非法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等。
第三、刑事诉讼三个阶段的具体工作
侦查阶段1、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2、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3、代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4、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1、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3、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4、申请羁押必要性的审查;5、申请人民检察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6、提 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书面辩护意见;
审判阶段1、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2、会见在押被告人;3、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4、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5、听取被告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调查取证方面: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从实务出发,简要回答如下:一、被采取强制后,及时会见,取得家属和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联系。细说下来,很多案件,嫌疑人被抓了,家属完全不知情,包括涉案罪名,大概案情,事情发展态势。委托律师后,通过会见和向办案人员了解案情,可以对涉案情况初步了解。同时,通话律师的会见,嫌疑人吃颗定心丸,至少知道家属没有放弃他,也可以给家属安排一些后续事宜,包括生意交接、生活事务处理。二、提供法律咨询。律师介入后,可以就本案涉及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嫌疑人对自己行为有个初步认知。三、制定辩护策略。辩护不仅仅是律师的事,也不是只到庭审阶段才会进行辩护。辩护,需要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予以配合,如正办理的抢劫案,因赌债而起,在公众场合对受害人使用轻微暴力,事后受害人花钱认识一下朋友。在侦查阶段,公安侦查思路就是按照传统抢劫侦查,讯问时,没有完整全面讯问,对这类案件,指导嫌疑人向侦查机关补充完整的供述很关键。四、告知权利。通俗说,对于嫌疑人策略性的坦白,有的嫌疑人,本身不止一次两次案件。辩护律师能做的很多,即便是一个事实清楚的案件,就不一一赘述。
为什么有些被告确实有罪,但还是有律师愿意为其辩护?
这个问题,存在一个前提上的错误。
刑事法律规定中有一个特别重要原则——无罪推定。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经过法庭审判,不得确定任何人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在开始的时候,我们要假设每一个人都是清白无辜的。而不得先入为主的,确认任何一个人是罪犯。
所以说问题中的“有些被告确实有罪”,这个前提就是错误的,还没有经过法庭审理,更没有经过举证质证,如何就确定被告已经有罪了呢?
而现实中有不少案件,貌似毫无瑕疵,铁证如山,但是经过法庭的审理律师的辩护,最终发现很有可能是一个冤假错案,当然也有不少案件确实就是冤假错案,甚至被当庭释放的也不再少数。
这,就是必须经过法庭审判的意义所在。
这,也是刑事辩护律师存在的意义所在。
当然并不是说,有了律师的辩护案件,就有可能出现天翻地覆的逆转。但是有了律师的辩护,至少可以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即便是判处被告人有罪,也应该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判决了。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有哪些?
一、了解涉案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
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的有关情况,且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话,只有律师辩护人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二、调查取证权
嫌疑人一方只有律师才有调查取证权,可以及时获取犯罪嫌疑人罪轻,犯罪嫌疑人不在场等,无罪的证据等。
二、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辩护人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侦查机关必须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三、发表法律意见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所以,只有律师在批捕前才能向检察院发表案件的相关意见,例如不构成犯罪,案件事实不清,罪轻无逮捕必要的,案件定性不正确等意见。在公安机关未提请逮捕前,也可向公安机关提交、陈述上述意见。在实际案件中,侦查阶段请律师是效果最好的,可以有效维护嫌疑人的正当权利。
例如,有的案件,没有具体的立案追诉标准,也就是没有具体的构成犯罪的标准,2016年以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就没有,对于掩饰1000至2000元是否构成犯罪,有的地方作为犯罪处理,有的地方治安处罚,请律师在侦查阶段完全可以拒理力争,为嫌疑人脱罪。2016以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就统一成了3000元。
例如正当防卫案件,在侦查阶段请律师,为嫌疑人定为正当防卫,或者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最大,才有可能为嫌疑人维护正当权利。否则,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再想为嫌疑人请律师辩护为正当防卫,概率实在太小,1%都达不到。因为批捕后改为正当防卫,意味着检察院错了,牵扯一系列的追究责任等问题,所以现实中比较少见,这就是造成冤案的原因之一。
四、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如有侦查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侵犯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可向相关机关控诉。例如被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
总之,我认为,在侦查阶段请律师最划算,最管用,最及时,律师的作用还不止上文所述,例如还有促使与受害人达成和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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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看,至少在三个方面有比较大的作用:
第一,可以稳定嫌疑人的情绪。
毕竟大多数嫌疑人都是第一次经历刑事案件,突然间与外界隔绝,见不到亲人,寻求不到帮助,而且面临着侦查机关的高压盘问,精神上极易崩溃。
此时律师的介入,对其心理上精神上会起到安抚作用,通过对案件情况的了解,法律知识的了解,也会无形中对嫌疑人的情绪起到稳定作用。
第二,了解罪名,给当事人或委托人进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
罪名以及案件基本情况的了解,经过认真研究,可以大概知道案件的基本情况,做出一个初步的判断。
让当事人及其家人不至于手足无措,忙中出错,甚至病急乱投医,花了不该花的冤枉钱,更严重的是由于病急乱投医,可能会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机会。
第三,如涉案性质相对简单的话,可以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
由于目前正在由羁押为原则向非羁押原则转变的过程中。办案机关的思想观念正在向好的方面转变。此时通过有效的沟通,很有可能将嫌疑人有挤压状态转变为非羁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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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嫌疑人突然被羁押,进入一个陌生而封闭的环境中,通常心理压力非常大,惶恐不安。对家属而言也一样,亲人突然被羁押,心情同样紧张惶恐。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不仅能够安抚犯罪嫌疑人的情绪,也能安抚其家属的情绪,并表达了对该案件的关注与支持,从而使犯罪嫌疑人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来配合办案机关的讯问及后续工作。
2、一般事情发生后,往往家属对案件的事实经过都是一知半解的,即便从办案机关处了解到的案件情况也是片面、残缺的,况且律师无法在侦查阶段进行阅卷,所以在侦查阶段律师通过会见从犯罪嫌疑人口中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这样对于整个辩护工作来说是最为重要的。因此,在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不仅有助于律师尽早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还能为犯罪嫌疑人尽早制定辩护策略,促进日后的辩护工作顺利开展。
3、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对自身所涉及罪名都并不了解,以及对法律法规中的法条、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情况都不是很清楚。在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不仅能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权利与义务、解释该罪名的定义及构成条件、追诉标准、量刑标准等,还可以令犯罪嫌疑人对于自己的行为能更为清晰了解。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可以根据案件所涉及的罪名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初犯偶犯、自首、立功等情节,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因其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而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的意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有什么权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有什么权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