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刑期解释,刑事判决刑期解释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判决刑期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判决刑期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刑期怎么算?
- 什么书讲刑期?
- 犯罪了,刑期是从被抓之日算起还是宣判后算起?
刑期怎么算?
这一年多折抵刑期。
1、刑期(xíng qī)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如判处某罪犯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五年、一年就是刑期。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
2、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确定宣告刑期依法在刑事判决中宣告的具体刑期。
3、法定刑期,即刑事法律规定具有时间因素的刑罚期限。宣告刑期,即依法在刑事判决中宣告的具体刑期。
4、中国《刑法》规定有刑期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为15年,最低为6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25年。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为15年以上25年以下。 5、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不能少于13年,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拘役的最高刑期为6个月,最低为1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1年。管制的最高刑期为2年,最低为3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3年。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最高为5年,最低为1年,但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最高可达10年,最低为3年。
什么书讲刑期?
答:什么书讲刑期,判决书讲刑期,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审理,查清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有罪判决,判决的刑期写在判决书中,所以说刑事判决书讲刑期,刑期从什么时间开始至什么时间,判决书写的比较清楚,便于监狱执行刑期。
犯罪了,刑期是从被抓之日算起还是宣判后算起?
对于判处不同的主刑,刑期的起算日期是不同的,但是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但凡被羁押的期间都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当然也有例外的。
对于被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刑期是从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的。也就是说起算的日期是法院判决生效以后,法院下执行手续之日起。这个日期既不是被抓获之日也不是宣判时,因为有一些案件在宣判以后被告人逃脱了,没有实际羁押,自然也是不能计算刑期的。
那么,刑罚实际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是否就白羁押了呢?当然不是!具体我们在第2部分刑期折抵部分进行详细说明。
对于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不存在什么刑期的起算问题了,因为他是没有刑期的终点的。但是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之后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是从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的。
对于被判处缓刑和管制的,这个相应的期限为考验期,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也就是判决生效的日子。
这个主要涉及到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和管制的折抵。因为对于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的,即便被减为有期徒刑,之前羁押的刑期也是不予计算的。
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第1个问题是哪些时间可以折抵,第2个问题是折抵的天数怎么计算?
对于折抵的时间而言,但凡被羁押的都是可以折抵的,包括被抓获之日的,刑事拘留的,逮捕期间的,以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时间都是可以折抵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期限是不能折抵的,因为没有完全的限制人身自由,在一定限度内还是有一定的人身自由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判决刑期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判决刑期解释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