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查封和民事查封,刑事查封和民事查封的效力顺序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查封和民事查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查封和民事查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冻结和查封不是一个性质?
  2. 我欠了人家十五万,法院把我仅有一套住宅查封了,法院可以拍买吗?

冻结和查封不是一个性质?

针对的事物不同,查封所针对的是物,如动产及不动产,而冻结针对的是虚拟财产等,如账户或帐号等。

冻结:法律上,指账户、资金等被有关部门控制,不能自由动用、流动。(多做为一种强制措施)

查封: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 查封适用于不动产,因为不能转移,所以用查封的办法。

冻结是银行帐户,资金、帐号之类的

我欠了人家十五万,法院把我仅有一套住宅查封了,法院可以拍买吗?

  法院可以拍卖。拍卖根据本住房是否是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只可查封不可处置)。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按照前述司法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查封和民事查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查封和民事查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刑事查封和民事查封,刑事查封和民事查封的效力顺序

上一篇: 刑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刑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的法律依据
下一篇: 刑事赔偿谅解书,刑事赔偿谅解书范文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