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杀人的刑事处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扬言杀人的刑事处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扬言杀人的刑事处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多次扬言杀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 人在被逼的情况下杀人算犯罪吗?
- 一个正常人杀了人之后就发疯了,检验结果是真疯,会被判刑吗?
多次扬言杀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恐吓威胁别人的违法行为。多次扬言杀人势必会造成他人的恐慌行为,所以这肯定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被扬言杀害的人可以寻求警方的保护。而且行为人也将得到警方的警告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所以生活中不要去做这样的事。
人在被逼的情况下杀人算犯罪吗?
一样涉嫌犯罪。这在刑法上被逼迫的人属于胁从犯,同样涉嫌故意杀人罪,但应当根据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样涉嫌犯罪。这在刑法上被逼迫的人属于胁从犯,同样涉嫌故意杀人罪,但应当根据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个正常人杀了人之后就发疯了,检验结果是真疯,会被判刑吗?
只要在他实施杀人行为的时候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就会被判刑,并采取强制医疗。
那么什么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呢?
首先必须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这里应负担的刑事责任,指的就是完全的刑事责任。
其次必须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这里的“完全”指的是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且智力与知识发展正常的人。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扬言杀人的刑事处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扬言杀人的刑事处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