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复议复核谁来批,刑事复议复核谁来批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复议复核谁来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复议复核谁来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刑事复议复核程序规定?
  2.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复议程序?
  3.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要求复议的,复议程序是在立案前进行吗?
  4. 刑事复议公安不回复,能向其上级申请复核吗?

2021刑事复议复核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的办理程序,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刑事案件中的相关人员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驳回申请回避、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公安机关受理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作出刑事复议、复核决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有错必纠的原则,确保国家法律正确实施。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刑事复议、复核机构,是指公安机关法制部门。

公安机关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法制部门共同做好刑事复议、复核工作。

第五条 刑事复议、复核机构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所需经费应当在本级公安业务费中列支;办理刑事复议、复核事项所需的设备、工作条件,所属公安机关应当予以保障。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复议程序?

  复议是本级,复核是上级。具体的办案部门是法制科(牵头)。专业问题应当征求业务部门的意见。   2014年9月13日公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收到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后,公安机关应当对控告人是否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进行审核。检察机关已经受理控告人对同一事项的控告、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公安机关受理后,控告人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检察机关已经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终止刑事复议、复核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要求复议的,复议程序是在立案前进行吗?

  复议是本级,复核是上级。

刑事复议复核谁来批,刑事复议复核谁来批准

具体的办案部门是法制科(牵头)。专业问题应当征求业务部门的意见。  2014年9月13日公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收到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后,公安机关应当对控告人是否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进行审核。检察机关已经受理控告人对同一事项的控告、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公安机关受理后,控告人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检察机关已经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终止刑事复议、复核程序。

刑事复议公安不回复,能向其上级申请复核吗?

答,可以向上级申请复核的

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安机关却不予立案怎么办?依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复核。除此之外,还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可以,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提出复核,或者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

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条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相关人员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

(一)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

(二)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

(三)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其本人可以提出;

(四)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

(五)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该行政机关可以提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复议复核谁来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复议复核谁来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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