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开会时总结发言,律师团队开会时总结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团队开会时总结发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律师团队开会时总结发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一个律师在法律上的学识水平怎么总结?
- 司法局律师协会是干什么的?
- 律师在打官司时压力到底有多大?他们会因为打不赢官司而苦恼吗?
- 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
一个律师在法律上的学识水平怎么总结?
一个律师在法律上的学识水平,其实并不见得会有很高。因为律师大多数都是从本科考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科四年的法学知识,只能说垫了一个基础的底。术水平,学识水平其实非常的一般。果要研究法学的,达到一个很高的学识水平,至少要读到博士。其实最重要的技能就是运用法学知识,所以律师不一定要具备很高的学识水平
司法局律师协会是干什么的?
律师协会是政府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有以下只能:组织当地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颁发资格证书,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检,组织律师学习新的法律,对申请取得律师执业郑证的律师助理进行培训,最重要的是,对违反律师职业规定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进行立案调查,并做出行政处罚。
、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开展对外宣传与对外交流,扩大行业的对外影响;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监督、指导和规范会员的执业行为;
四、组织对会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会员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律师在打官司时压力到底有多大?他们会因为打不赢官司而苦恼吗?
律师在打官司压力到底有多大?这个问题我觉得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律师会因为打不赢官司而苦恼吗?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会因为接受委托或者代理的方式而异。
对于刚刚执业的律师来说,除非是从检察院、法院跳槽出来当律师的人,否则新手律师打官司都会紧张,都会有压力。压力这个东西没有大小的标准,有的心理素质差点的、耐压能力不够的律师,无论碰到啥案子都会觉得有压力。
对于执业三年以上的律师,小案子已经是家常便饭了,你会因为吃顿饭有压力吗?只有偶尔接了个比较大的案子,会涉及到能否一举成名或者收益的案子,才会觉得紧张、有压力。毕竟不是为了成名就是为了得利,不管是律师还是其他行业,都会遇到这种现实问题。
认识的律师里,有一位就是心理素质比较差的。他有神经性的腹泻,每次要开庭,不论大案小案,他必须要在开庭前跑多次厕所,不开庭一点事都没有。这种就是因为神经紧张引起的腹泻,说明他是承受不了开庭的压力。还有的律师会因为案子的压力而失眠,这些都是因人而异。
有些律师会,有些律师不会。我们律师接受委托的收费方式有计件、计时和风险代理。对于计件、计时来说,不容易为了案子输赢而苦恼,毕竟案子的输赢与律师费的多少没有啥联系,但是风险代理就不同了。
风险代理是委托人和律师共同承担风险的一种代理方式,虽然对于当事人来说,风险代理能避免输了官司的律师费承担,但是赢了官司时要付出的律师费,远远超过计件、计时收费的律师费。
如果律师采取风险代理方式接案,并且与当事人约定事先不收取任何费用的,那么他所承受的压力就会很重。一些复杂的案子可能从起诉开始到判决生效、甚至到执行到位(具体看委托合同)需要很长时间,四、五年甚至更久,那么律师能不能赢得官司就代表着这四、五年的工资。对于这样的案子律师肯定会因为输了官司而苦恼,因为这意味着四、五年白做了。
相信各行各业都有敬业精神的人,需要请律师的话,还是尽量去名声大的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小事的话就不要委托律师了 ,找律师写诉讼状或者自己按网上的诉讼状交法院就可以了,有些乡下律师虽然便宜,但这些人专业知识不够,还有些素质低,收了钱不办事的大有人在。
其实也是高级的坑蒙拐骗,只是正义化了,以律师命名。况且每个律师练就了不错的思维,把死的说成活的。骗的受害人知道心里苦,但说不出口。我的一个官司,一审律师费1万,驳回起诉。律师信誓旦旦地说:上诉吧。律师费5000元,维持原判。二审败诉后,我找律师:想退5000元,因为律师没有接我的要求起诉。结果律师硬是不退,让我告。结果我拿出证据,律师又变脸,终于要回2500元。律师不是人。
我认为律师不在乎官司的输赢,主要是收入,输赢都不受影响收入,如果对方(委托代理当事人的原告或被告)给的钱比委托当事人给的多,有可能律师会选择让当事人败诉。我相信有好律师,但谁也不保准哪锅汤里就决对没有一两只苍蝇。真正的好律师决对在意官司的输赢,也不会被金钱所左右。
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
在南风窗的第一篇报道中,原文有这么一句话:
李星星的妈妈周娟,从4月8号接到警方的第一个来电“惊雷”后,
立刻从外地赶到烟台。她告诉南风窗记者,当时自己不想活了。
也就是说,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时,李星星的母亲表示自己是2019年4月8号接到警方电话,
才知道女儿一直被性侵了。
然而在这个问题附带的视频中,5分30秒的时候,李星星解释过,
在2017年的时候,李娟就知道女儿被性侵了。
很明显,李星星的母亲,在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的时候撒了谎。
可能有人又会拿出那套“完美受害者”的说辞,觉得出了记忆偏差很正常,
真的正常吗?你一个星期前中午吃的什么饭记错了正常,
这个案子分三个阶段:
1.案子刚曝出来给我们看到的信息是养父强奸14岁养女,这样乍一看,养父罪大恶极!女孩完全现在被剥削被强迫的位置!非常悲惨!(女孩给出了点图片的证据,从女孩角度媒体给出的信息)
2.随着案子进一步发展,更多的证据被爆料出来,原来养父并不是养父,而是大人之间的交易!大家觉得女孩好惨,被两个大人当作交易物品出卖!还是处于被迫状态!(大叔给出了有力的证据,更多的认证出来说明,同时女孩方面也有口头上的说法)
3.案子发展到现在,又有了更多的证据!女孩因为这个交易过上了奢靡的生活,由于自己的任性惹怒了易主,易主想结束关系,于是女儿觉得好日子到头了,不想结束于是想出各种办法,最后实在挽回不了就给了一口价,但是价太高易主不同意,双方闹得不愉快,女孩当要破釜沉舟了!(大叔爆出了电话录音,两人的关系浮出水面)
总结!奉劝各位大叔不要再打18岁以下女孩儿的主意了,首先14-18岁的女孩已经非常成熟了,你也经不起诱惑而且在舆论当中占据了绝对的上风,这个小女孩在未来又可能利用这个无论上风搞到你身败名裂,哪怕给了自己觉得的足够的物质付出你终究是做出了不道德的事情!20岁以上的姑娘跟你在一起会用成年人的思想和你在平等的位置考虑问题,而小女孩永远觉得自己是小女孩,你就是欠她的!
这件事又可能大叔没有触犯我国现有的法律,但是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逃得过法律的制裁逃不过道德的指责,不管小女孩是不是反咬一口,这位大叔终究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大叔很有可能不能定罪,但是最后没有赢家!
鲍毓明案确实扑朔迷离,他不像一般的性侵幼女案。不管鲍毓明最终该担什么罪,都是罪有应得。
最起码一点,当2015年10份李星星(化名)母女俩人在南京见面时,他说,第一眼看见那女孩就感觉太大了,起码有l米7高,后来星星妈妈把孩子的凄凉的命运讲给他听,他说孩子挺可怜,,就想帮帮她,女孩见到他也一见如故。
按道理说,鲍某收养孩子开始是准备收养婴儿的,在QQ上与星星妈妈一联系,星星妈妈应该把孩子的年龄告诉他了,孩子那时13岁,鲍某42岁,他是律师,明显知道单身男人收养女婴要相差40岁以上才能具备收养的条件,为什么听说女孩巳13岁了,还要与星星妈妈见面呢?见面后又把自己说成救世主。"对他最好的人","要星星不给月亮""忘恩负义"等等,我认为,当他决定要收养星星的时候,就不怀好意。
他们十月份见面,当时星星并没有随鲍某前去,而是保持互联网联系。当年跨年时鲍某从北京到南京接星星去天津过跨年的,当晚就性侵了她,犯下了罪恶的种子。那一年,星星刚好十四岁,鲍某是律师,当然知道怎样归避法律责任。因为与过了十四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如果是自愿的,就不会算是强奸幼女。
一切都是鲍某设计好了,鲍某与星星见面时是2015年10月,与过年只隔三至四个月,你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就敢说与13岁的小女孩谈恋爱?你当时不是说要收养女吗?你说现在跟女孩是恋爱关系,并晒出了录音以及对话作为证据,我姑且不说证据的真假。要搞清楚你们并不是谈了很久的恋爱才同居的,而是你性侵了小女孩以后你用糖衣爆弹砸晕了她。
鲍某得到了一个14岁的小姑娘的身体,自以为自己是胜利者,本只想花点小钱玩玩,哪知道小姑娘也不是善茬,因为14岁时就被侵害了,抓住了这个把柄,就要求得更多,甚至要全世界。
犯法了就是犯法了,他不犯法,别人能抓住他的把柄吗?犯了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他冤?法该。
亲!成年男人,14岁女孩!如果70岁男人,24岁女孩我们相信恋爱! 14岁女孩40岁男人我们不信,无论怎样,作为成年人的道德底线该有!如果真心喜欢为何不等到女孩18岁成人?
受害者,还律师,没有道德的律师,三观不正的律师!学问是人品的锦上添花!没有人品!人性!学问就是助纣为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团队开会时总结发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团队开会时总结发言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