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离职篇(劳动法关于辞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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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1.劳动法关于辞职的相关规定2.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3.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劳动法离职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 关于辞职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规章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损害劳动者权益,违反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辞职规定
劳动法辞职规定
《劳动法》关于辞职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基础】
】
《**劳动法》 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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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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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辞职规定
法律分析:辞职分为三种:一是依法立即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暴力、威胁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二是根据劳动者自主选择,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