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院内意见模板,医疗纠纷院内意见模板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纠纷院内意见模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医疗纠纷院内意见模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住院了,准备出院了,护士叫写意见什么的,应该怎么写啊,卫生环境都不怎么样,急需?
- 医疗纠纷打官司几年了,医院还在上诉,我该怎么办?
- 我在医院上班,最近医院规定,只要有患者投诉,不论任何原因都是医院员工的错。合理吗?
- 医疗纠纷可以找政府投诉吗?
- 被过度医疗怎么投诉医院?
住院了,准备出院了,护士叫写意见什么的,应该怎么写啊,卫生环境都不怎么样,急需?
楼主你好 这个意见可以随意写,但最好不要歪曲事实,以免引起纠纷,被人借题发挥,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能量可能会被阴。
这个事情是一个非常非常小的事情,不足以引起你的重视,随便写几笔算了。你和医生护士有仇吗。没有吧。医疗纠纷打官司几年了,医院还在上诉,我该怎么办?
作为医疗律师,我谈几点个人看法,供你参考。
一、上诉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哪怕你认为对方是无理取闹,但其权利不能剥夺。尊重对手说话的权利,这也是我们诉讼中应有的姿态。
二、要高度重视,做好应诉准备。一般来说,医院更熟悉医疗流程和规范,如果其上诉态度坚决,要考虑到对方是否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找了高人发现了一审裁判的瑕疵。如果你只是坐等,一旦二审对你不利,又是终审判决,你基本上将无力回天。
三、你要注意看看医院是否故意以诉讼拖延执行?如果一审已经生效,而对方尚未二审立案,或者只是扬言要上诉,你就抓紧申请强制执行。
总而言之,尊重对方的诉权,自身积极应对,进一步夯实事实与法律证据,依法依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官司打几年这也是正常现象,我就曾办理过一起医疗纠纷案件。
当事人在医院做手术的时候,被伤及其他器官,当事人认为这是医院方面的责任,因此要求医院赔偿。
医院一方坚持认为自己没责任,双方调解不成,当事人没有办法,只得走诉讼程序,依法起诉医院赔偿。
但是对于医疗纠纷案件,因涉及到有一些专门性的问题,于是就需要做一些医疗方面的鉴定。但是做医疗鉴定是很复杂的,也是很拖时间的。当事人在去年就选定了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因为很忙,鉴定案件排号很久,到今年当事人才接到鉴定通知。
因为鉴定期限不能计算在诉讼期限内,因此医疗事故案件拖几年是正常的。这并不包括当事人对于鉴定不服的,还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时间。
另外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提出上诉。所以医院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这也是他们行使正常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
只要案件按照正常途径进行,你所做的只有耐心等待、等待。
当然了,希望各方加快进度,尽快结案,才能令当事人感觉到满意。
医疗纠纷不同于交通肇事。譬如:司机在正常的行驶下,突然有一辆电瓶车逆行而来撞上机动车,电瓶车损失严重,肇事者也被撞成重伤。通过交警到事故现场勘察处理,判定电瓶车主违法逆行,应负全责。电瓶车主家属不服,将司机起诉到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双方答辨、调解等,最后判机动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肇事电瓶车主负次要责任。为什么要这样判?因为在法官眼里,电瓶车主是弱势群体。机动车尽管没有违法肇事,但机动车买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赔偿。法官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做出法官认为的正确判决。
由于医闹问题,现在医闹等纠纷也入了法。患者与医院发生不快或纠纷什么的,不论是相关部门来裁决,还是到了法院,最后吃亏的始终是患者方。
所以,与医院打官司,最好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当然,也要有足够的经济支撑和耐心。
我在医院上班,最近医院规定,只要有患者投诉,不论任何原因都是医院员工的错。合理吗?
医务人员是服务病人的主体,在工作中难免存在这样与那样的问题,引发病人的不满与投诉,这是任何部门与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
九十年代以来,曾不顾卫生专业的风险与特质,一味倡导"病人是上帝“,到医院是“花钱买服务"的“消费“观念引导,导致医护人员与病人一旦发生纠纷,则以"上帝“的身份对医生横加指责,甚至打骂、砍杀,广大医护人员已渐轮为弱势群体……。
由此派生的医疗管理则是:一旦有病人投诉,一律先从严于律已的角度,在医务人员自身找原因切入,这不能说它是不对的,但是凡遇到病人投诉,不分青红皂白地批评医生护士,甚至规定一旦遭投诉则给于扣发奖金,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甚至"延缓晋级“的处分,是一种不分是非、孤立静止的观点,也是管理上的形而上学,是不科学的,因此不值得倡导。
任何行业因社会人群多元化,与个人认知与情绪关系,产生某些矛盾或纠纷,总是有前因后果的,它要求医院领导在遇到问题时,应深入一线倾听当事双方与苐三方的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分清是非,依法行政,以利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达到令人心服口服。严防因领导主观误断,挫伤了病人或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谢邀。
医疗纠纷可以找政府投诉吗?
可以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可以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扩展资料:医疗纠纷包括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方面,医院一般都设有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因此发生医疗纠纷,可以先去本医院的投诉管理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去卫生局投诉部门进行投诉。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
被过度医疗怎么投诉医院?
被医院过度医疗怎样投诉!
医疗专业性非常強,非此专业人士是无法涉足的,患者心里明知被过度医疗,但无法从医学的角度有根有据诉说自己被过度治疗,又有谁会打抱不平,替患者说话。即使有人去卫生部门投诉,也是扫兴而归,大部分患者选择忍气吞声,也有极少人铤而走险去伤医生,只想出口恶气,还是以身试法。
过度医疗是老百姓的口语,标准是什么?连标准都没有,啥是过度医疗?怎么定义?所以,处理起来比较难。
大部分医院对疾病治疗有规范,当然这是给医生看的,老百姓也看不懂,就像我们去4S店修车,他们也是有规范的,外行也不懂,也许被宰了,还得感谢人家。
遇到这样的事情(怀疑过度医疗),首先要保存好病历,以及各种证据。然后找信得过的医生朋友咨询了解一下,主要看看是否违反医疗规范(各种指南,医院的规则,各级行政部门的文件),如果医生有错误,并且,损害和错误有关联,恭喜你应该会得到赔偿。反之,即使你心里郁闷,也只能草草了事收场。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如果没有依据的闹腾医院,会被拘留、上黑名单。
最后,提醒大家一下。医疗纠纷跟交通事故差不多,是难免的。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往往跟大众朴素的认识不一样,现实中很多人会抵触交警的责任判定,这主要民众对交法理解不够。医疗纠纷也一样,大部分诉讼患者败诉,绝大多数不是什么老子鉴定儿子的问题,也可能有极少数吧,主要问题是我们对医疗和法律的无知。你总不能说医院勾结法院徇私舞弊吧。果真这样想也是无语了。
我也在思考,医患本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共同面对的敌人是疾病。现在怎么自相残杀?这样的结果,必然两败俱伤,怎么能战胜敌人(疾病)?最终是医生、患者都一肚子牢骚,都是受害者。
我也注意到,患者批评医生主要是从道德层面,很少有从法律层面指出医生的错误。个人认为,依靠道德调和医患关系很难,依靠法律是根本。医生依法行医,患者依法就诊(应该出台就诊法),出现纠纷依法处理(像交通事故一样),这样才是医院与患关系的相处之道,以往我们过分强调道德,期望越大失望越大,今后,应该强调法治。
过度医疗属于涉医乱象之一,比较常见。
如果认为自己在就医过程中遭遇 到“过度医疗”,可以举证前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健局)的医政医管科进行投诉。一般情况下受理投诉之后会由卫生监督所前往医院调查和现场取证,最后处罚。
卫生健康行业涉黑涉恶涉乱现象不少,比如买卖、转让、租借本单位执业许可证给他人执业,超越医疗机构技术能力开展手术或者诊疗,违法鉴定胎儿性别,虚假夸大宣传,术中加价等等。所以看病或者查体都应该选择正规医疗机构。
最黑暗的沧州市中心医院,的中医科,有个女的还是专家,今年9月25去看胃,照片没事说浅表性胃炎 结果开了7付药钱花了658元,结果吃了第一付,四个小时这样老想上小便,拉完总感觉拉不完,十分钟到半个小时又要上,我以为停药后会好,我就坚持吃,到第六包在也坚持不下去了,拉完小便尿道都有点烧热辣的感觉了,后来又去挂泌尿科,验尿B超前列腺,肾膀胱,都显示正常,那医生说没什么事,我说都10多分钟一趟我都无法上班了,后来那泌尿科的医生,开了一种利尿的,居然开25的药,我下午又挂那中医科那女医生 我把吃她,开药的情况和她说,她居然说她开的药没事,然后问我老家哪的聊别的,我说我老想上厕所吃了你的药,结果他她说你不是挂了泌尿科了吗,吃药就是了,晕了她专家号还40元,一个呢,宁愿挂北京了100一个的态度好,结果我拿拿药吃了7天了,还没效果,还是一会又要上厕所,小便黄难受,最黑暗的沧州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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