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不胜诉的案例,土地纠纷不胜诉的案例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土地纠纷不胜诉的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土地纠纷不胜诉的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土地确权纠纷原告胜诉被告不执行法院判决怎办?
- 有土地证的土地纠纷能胜诉吗?
土地确权纠纷原告胜诉被告不执行法院判决怎办?
农村的农户一般都有自己的承包经营土地和宅基地。关键是要出示能够证明你们家对这块土地享有权利的证据。
在我国一般来说这两项权利产生的时候没有要求强制登记,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权利纠纷时证明的困难。
可以找村委会或者是乡政府开具一个证明。
另外是注意收集对方霸占你们家土地的证据,以及乱砍你们家树木的证据。
民事方面可以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主张排除妨害,即让对方停止在你们家土地上的一切妨害行为;另外由于对方破坏了你们家的树木,基于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可以主张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刑事方面的话,如果对方破坏树木的经济价值较大,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财物罪)
最后,答主只是法学院大三学生,以上看法也不一定妥当,可以寻求当地律师帮助。以上,请题主自行决断。
有土地证的土地纠纷能胜诉吗?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土地使用权在国内是非常重要的,就算有土地使用权也是可能遇到一些纠纷问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以下简称“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该条文规定了目前土地权属争议的“当事人协商——政府处理——法院裁决”的“三步走”处理模式;这一模式体现了当事人私权自由处分原则和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屏障的法治理念的结合,是非常正确的。但可能是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这条规定制定并不完善,比如它忽略了土地权属(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下同)争议的多样性。是不是所有的土地权属争议都可以通过这一途径解决,或者说这一途径就是最好的解决途径呢?笔者认为不尽然。
根据我国民法相关条款规定,不动产的保护是以登记为条件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条款就是说不动产只有登记才能受到法律保护,登记的证明目前是不动产登记证书,过去是土地证和房产证,所以有土地证就可以证明该地块受法律保护,在土地纠纷中可以胜诉。
能胜诉的,有土地证是证明土地使用权归属的有利凭证,可以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我们家就碰到这样的事,还有人做假证,说不是我家的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纠纷不胜诉的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土地纠纷不胜诉的案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