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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纠纷法院终审判决后没有确权有效吗?
- 土地确权纠纷,该如何处理?
- 三方土地权属纠纷,一方同时告两方,原告方败诉,两被告方是否要遵守判决书里的权属?
- 法院判过的土地纠纷案还能再仲裁吗?
土地纠纷法院终审判决后没有确权有效吗?
有权。
土地权属产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作出判决的,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确认土地的权属。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土地确权纠纷,该如何处理?
我们这儿土地确权都完结了,就不存在补办和纠份之说,你那儿要是结束了,那问题就复杂了,得找士地管理局,农村土地确权领导小组申请问题给你办理解决?一般来说每一村确权领导小组给每一戸都严格细止的审核过了,不会留有问题每一村每一户都不能垃下,要是拉下一户全村的确权任务就完不成-会影响到全局的任务规划。
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在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遇到或大或小,许许多多的矛盾纠纷,处理不当,或没有即时处理好,影响社会安定,危害农村精神文明,是农村治安一大社会隐患,后果不堪设想。致于怎样处理,依据本人经验表述如下。
第一,由确权工作组和村组成员出示过去已建档分田承包档案原始料材,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纠纷发生时,由村组长,依据当时分田到户时的工作记录和相关存档料材,重新明示界址和归属,争取达成共识,化解矛盾。
第二,解决未果,又由确权工作组、村委会和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化解矛盾,达成共识。由村委会召集相关人员共同磋商,和谐礼让,消除隔骇,化解矛盾,平息事端,宁人息事,共同调解,争取达成共识,解决纠纷。
第三,再解决未果,由村委会出面请上级司法机关调解或仲裁。若是矛盾升级,很难处理,由村委会出面请乡镇司法机关用法律手段,进行调解。如果还未解决,依法仲裁,一锤定音,强制执行,平息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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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所发生争议一般都是在户互户之间,地界和地块搞混了,解决办法一般是争议双方拿着原始分地帐和原始丈量绳叫上邻居或兄弟或村长无论谁只不一过是帮忙做个见证,重新确定一下地界。有的甚至连证人都不叫俩人就在地头抽支烟拿绳等等就解决了。地块直接搞混的,就是张冠李戴了直接纠正就可以了。大家对土地都比较看的开,就那么一回事,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一分地没有的人不是照样活着。
纠纷多发生在兄弟几个分家后产生的比较多,一般都是分家后没有明确的界定那块归谁,其原因土地混在一块修庄子时谁看准那块就在那块修,剩下的父母投资父母一齐种,自己只是逢年过节回来吃,其余时间都不管,这次确权要将这点仅有的土地分割到每一个人名下这就因耕种条件或庄前屋后的归属产生了矛盾,这大都是疏忽了自身“憎多粥少的具体情况”,是亲兄弟之间纠纷反比邻居之的问题难解决。这大都要靠父子之间调合,虽然有法有政府,但清官难断家务事,父母那么点地(一般儿子一家都没有土地,就有都是二轮调整时儿子分了点)都瓜分给了他们却落的偏这个痛那个。本人的说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只是本村和邻村看到或听到的。
感谢邀请。明确的说,你这个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获得的。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
从这条我们可以看出,你们家承包的土地并不是某一个人的,而是属于家庭集体,在你们分户时,可以按照人口比例进行调整再分配,关于你父母的土地承包部分的比例分配,原则上你父母可以自由支配——是分给哥哥还是分给弟弟。
另外,针对分家分户产生的土地确权问题,在2011年有关部门也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明确指出,对“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应当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前提是,需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关于土地确权这块引起的争议,最好是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会进行调解——需要指出的是,村委会作为基层机关,有权利对土地承包问题作出处置决定,若当事人对村委会的决定不满的,可以去人民法院走法律程序。
三方土地权属纠纷,一方同时告两方,原告方败诉,两被告方是否要遵守判决书里的权属?
判决书记载权利义务明确,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对判决书没有异议,生效后各方都要遵照履行,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原被告均可上诉,这时一审判决不生效,可以不遵照履行,等待二审的判决。
法院判过的土地纠纷案还能再仲裁吗?
答案是:不能。
诉讼和仲裁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一旦有纠纷,通过法院解决的话,仲裁就不再受理,相反的也是。
法院解决纠纷的程序有:一审程序,审理期限为6个月;对一审不服的,可以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审理期限为3个月,二审为终审判决。如果当事人还有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即审判监督程序,是一种纠错程序,可以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仲裁,是指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指定有某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的最大特点就是一裁终局,也就是一局定乾坤,审理期限也相对比较短。说白了,碰到素质高的仲裁员,审理案子可能会公平公正,但如果碰到素质低的人,胡乱判案子,仲裁的监督程序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遇到不公正审理的情况,是很难翻盘的。我接触到的一个仲裁案件,坐标三、四线城市,案子打了3年,开了10次庭,虽然知道明明被人讹上了,可就是输了。输了还不能上诉,吃了个哑巴亏。
简单地说,诉讼案件经过一审、二审,个别的还会经过再审,案件就会终结。仲裁案件只有一审,不服的话可以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但法院只就程序性进行审理,能够撤销的微乎其微。
法律建议:诉讼,程序更完善,一审、二审、再审;仲裁,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处理案子效率更高,也相对更公正。题主的案子是经过诉讼审理的,如果已经经过二审,还是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试试启动再审程序。
不能,诉讼和仲裁属于两种不同的解决方式,有的案件可以选择是仲裁还是诉讼,有的案件必须要先仲裁,不服仲裁结果才能提起诉讼。有的案件则是一裁终局。土地纠纷既然法院已经审理了并出具了判决书,那就不能要求仲裁机构再次审理了。
谢邀!这个问题我也不太知晓。按说出现了问题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分歧较大就可以要求其层或土地管理部门来处理(仲裁),如果其中一方不服仲裁,就只能向县级人民法院起诉了,如果其中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就可再向中院起诉(此乃终审判决。再上诉一般都没有意义了,最多是走走法律程序罢了。)因此,法院判决过的土地纠纷案件,有关部门是不会再进行仲裁的。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情况,你可以向当地的法律(律师)服务机构进行咨询。
谢谢邀请。答案是:经过判决后不能再仲裁。
一,法院起诉以及申请仲裁是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分别受《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约束。经其处理后,均具备法律约束力。
二,申请仲裁的前提是:约定了出现纠纷采取仲裁方式解决,并能明确指向具体的仲裁机构。否则是不能申请仲裁的。
三,纠纷经判决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均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因未上诉而判决生效的,不服的,可在6个月内申诉;不受理或被驳回的,申请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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