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强拆造成动物死亡赔偿(镇政府强拆造成动物死亡的案例)

一、案情简介

王某,安徽省蚌埠市人。2000年,他在本市xx镇xx村开设了一个养殖场,未办理任何手续。

2018年10月,区政府发布征地公告,王某的养殖场被纳入征地范围。随后,镇政府作为征地单位与王某协商,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王某的农场进行了评估。赔偿金额约为280万元。

由于王某的养殖场仍在运营,饲养着数百头梅花鹿,双方就动物的转让发生了争执。2018年12月,镇政府组织人员拆除养殖场内部分建筑。随后,王某多次到区政府反映此事。

镇政府强拆造成动物死亡赔偿(镇政府强拆造成动物死亡的案例)

随后,区政府、镇政府联合发布声明,其中写道:“王某经营的养殖场二次拆除造成的物品和鹿的损失,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此后,镇政府第二次拆除养殖场,吓坏了梅花鹿。虽然他们搬到了其他地方,但一个月内就有150头鹿陆续死亡。

2019年3月,镇政府通知王某领取补偿金。王某获得了280万元的赔偿,但镇政府并未履行承诺的梅花鹿及物品损失。王某不服,将镇政府告上法庭。

镇政府辩称,王某的农场占用集体农田,属于违法建设,不能按照评估价进行补偿。王某获得的280万元赔偿金中已包括拆迁过程中造成的损失。

二、法院审理

本案争议焦点为:1、王某的养殖场是否违法建设?2、王某要求强行拆迁造成的梅花鹿、物品等损失是否属于镇政府履行职责的范围?

焦点一:王某的养殖场建于2000年,根据当时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经营养殖场的土地一般按农用地管理,无需申请农用地转用。手续只需报当地国土资源局并经政府批准即可。

本案中,王某的养殖场从2000年一直运营到拆迁前。虽然没有向国土资源局报告,但镇政府知道这一行为,也从未调查或要求额外手续。同时,在拆迁过程中,镇政府和王某还联合选定了评估机构,对农场及其附属物进行了初步评估。综上所述,认定王某养殖场属于违法建设的结论并不妥当。

焦点二:镇政府对王某养殖场实施两次强拆,造成梅花鹿等损失。尽管王某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对镇政府的两次拆迁进行审查或提起诉讼,但镇政府强行拆迁的方式不正当,没有遵循法定程序,导致王某饲养的梅花鹿死亡,并对周边环境造成损害。房子。养殖用物品、生产设备等损坏,应当赔偿。法院根据王某提供的证据,认定损失300万元。

三、法院判决

判令镇政府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赔偿王某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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