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款纠纷课程,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施工合同款纠纷课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施工合同款纠纷课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受偿范围如何确定?
  2. 和别人发生经济纠纷,法院起诉需要什么,注意什么?
  3. 房管局是做什么的?对房产纠纷进行处理吗?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受偿范围如何确定?

1.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

2.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物权法第179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在开发商无法偿还借款时,贷款机构作为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而在建工程上除存在抵押权人外,还存在其他权利主体。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因此当开发商无力偿还抵押贷款和承包人的合同价款时,同一建设工程中便同时存在在建工程抵押权和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生两权竞合的情形时,两项权利如何实现,是否能够发挥各自的法律功能?

1、权利优先顺序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2条:“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2)关于工程款利息及其他。关于工程款利息是否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权利范围,实务中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工程利润属于工程款的组成部分,应属于优先权的受偿范围,而利息属于法定孳息,系承包人实际支出费用而产生的孳息,与工程款本为一体,也应属于优先权的受偿范围。

和别人发生经济纠纷,法院起诉需要什么,注意什么?

这个问题不好面面俱到的回答,不同的经济纠纷类型可能需要不同的诉讼策略。

首先要明确诉讼主体,谁有权利主张,应向主张权利。这个错了,就是诉错了得不到支持,或者被驳回。

其次还是要明确诉讼策略,起码主张应该明确,诉讼请求明确。别遗漏了该主张的内容。这个很关键,要根据方案准备证据。不同的请求事项需要不同的思路和证据。

然后需要确定管辖法院,这个可能会对己方有利,管辖远近也能节省成本,有些案件不一定就一个管辖法院,比方交通事故的案子可能赔偿还不一样。

需要准备起诉书,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诉讼主体证明材料,被告主体信息等。

接着立案,留清楚送达确认地址联系方式,按照规定时间缴费等。

等着调解或开庭通知,开庭是很艺术的事,没办法说,也没办法交。个案有个案的技巧。

手机回复的,不多写了,标底不大建议当地咨询律师。

房管局是做什么的?对房产纠纷进行处理吗?怎么处理?

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建筑施工合同款纠纷课程,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管理法规、政策,草拟制定地方性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和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房地产买卖、租赁、转让、抵押、赠与、交换、拍卖、继承、分割、析产)管理工作。

5、审查和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查处房地产市场的违纪违法行为。

6、负责全市危险房屋鉴定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城市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施工合同款纠纷课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施工合同款纠纷课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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