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赔偿吗知乎(离婚女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赔偿吗)

简介:有了法律规则,我们的衣食住行就可以更好地保护我们各自的权益不受侵犯。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因此,我们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避免遭遇法律的侵害。问题是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你现在面临这样的问题:离婚的女人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妇女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赔偿吗?1、离婚妇女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赔偿吗?

离婚女方无过错,男方有下列过错之一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有重婚行为的;

2.与他人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民法典》第1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共同居住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其他重大缺陷的。如果女方有精神病,男方可以要求离婚吗?

如果妻子有精神病,丈夫可以要求离婚。

但如果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由于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前应更换监护人,然后才能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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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当事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起诉状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认定夫妻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就会判决离婚。

以下情况可视为关系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28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由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和子女;

其他近亲属;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征得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1079条

配偶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3.离婚后我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

如果离婚后发现丈夫出轨并且怀孕了,在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如果提起诉讼,无过错方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原告,也必须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否则,离婚后他不能再次主张;

无过错方为被告时,不同意离婚,也不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法院判决离婚后,他仍可以单独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法解释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号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

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及其他规定规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

符合民法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依据本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与原告同时提出。离婚诉讼。

民法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同意离婚,又未依照本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他或她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中,被告一审未依据民法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例如,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通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共同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共同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法解释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号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同意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本文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离婚女子能否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平时我们可以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当我们遇到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问题,请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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