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续签(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自动转无固定吗)
钱某金于2010年10月8日加入恒东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份,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终止日期为2016年10月7日。钱某金于2016年9月14日发送电子邮件告知恒东公司,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恒东公司9月26日向钱某金书面回复,澄清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钱某金辞职前的平均月工资为.22元,是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恒东公司按其平均月工资3年为基数,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元。钱某金以恒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定恒东公司未续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钱某金经济补偿金元。恒东公司已支付元,尚需支付元。
恒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陶某自2009年5月6日起在锡惠公司担任司机,双方签订的第二份定期劳动合同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2019年6月30日,陶某在未告知陶某可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锡惠公司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为由,直接与陶军解除第二期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锡惠公司向陶某支付的平均月工资为6091元。
陶某诉至法院,要求锡惠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审法院认定锡惠公司与陶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令其向陶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元。
1.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外,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定期劳动合同。合同:连续订立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的。
2、在上述第一起案件中,钱某金通过电子邮件明确通知恒东公司,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恒东公司于9月26日向钱某金书面回复,明确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在第二起案件中,陶某并未要求续签劳动合同,但锡惠公司通知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两人的相似之处在于,钱进和陶某都与公司签订了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一致选择“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订”。这涉及到企业与员工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第三次选择“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
3、从上述两起案件来看,无锡市基层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均持相同观点:即劳动者连续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有资格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明确要求公司续订劳动合同,公司无权选择“签订”或“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在劳动合同上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第二份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合同。
员工符合第三次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且员工未主动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义务在劳动合同期满30日前书面通知员工。第二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会损害可选择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直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经查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案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类案件的法律看法与基层法院一致。
例如,江苏省高院在苏民再147号民事判决书中认为,纪某军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面粉公司仅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纪某君。未经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根据搜索案例,我们认为在江苏地区,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存在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
如果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用人单位就无权选择“签订”或“不签订”劳动合同,更无权选择“签订”或“不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学期。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您将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处罚。
江苏地区法院给予劳动者单方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选择权。
5、与上述情况类似,如果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其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不满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一旦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被更新。”
5、其他省市此类案件的审理意见与江苏法院不一致。例如,在上海法院沪0101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中,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具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提交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上述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有再次续订合同的意愿,即双方已达成协议。关于续签合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中,原告与被告虽然连续签订了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原告明确告知被告在第二份合同期满前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并未就再次续约达成一致。本案情况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院确认,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20年6月30日依法终止,原告无需与被告恢复劳动关系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法院认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必须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必须达成一致,形成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只有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后,才能进一步讨论是否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上海地方法院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选择权留给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1、因为全国各地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案件的审理标准不统一。他们更多地依赖省级法律和中级法院的规范指导。因此,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咨询当地专业人士。律师提出可以得到当地法院支持的合理主张。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期限,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本质区别。因此,如果用人单位确实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们建议第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这样不仅可以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而且可以将第一期试用期设定为合法。规定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可以让单位考察工人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更好地了解工人。建议第二份劳动合同期限为5-7年,这样双方可以与值得信赖的劳动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也可以与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名劳动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十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时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是相互关联的。
3.建议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用人单位应当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告知其可以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并将选择权留给员工。是否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由劳动者自行决定;劳动者决定续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者自行决定与用人单位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限期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