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

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无效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危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律师提醒:用人单位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者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因此,用人单位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劳动合同无效。

哪些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

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

《劳动法》 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条规定了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以及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平等是指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作为平等主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下列原因不订立劳动合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雇主往往处于主导地位。它在变更劳动合同时占据主体地位,员工不会因此而处于从属地位。自愿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完全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也不得允许第三方非法干涉。协商一致是指双方在充分表达意见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和修改劳动合同。二是“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劳动合同的标的物和内容。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是指符合前款规定的原则,劳动合同的主体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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