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责任(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责任)
当一个新家庭诞生时,没有一方愿意在另一方身体有病的情况下一起去参加婚礼。毕竟,婚姻家庭一旦形成,就必须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但是,如果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以取消吗?
网友咨询:
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患有严重疾病,可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吗?
律师答复:
婚前隐瞒严重疾病的,双方登记结婚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婚姻。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必须在登记结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对方未如实告知对方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的请求必须在双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第《民法典》条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在登记结婚前必须如实告知另一方;对方未如实告知对方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律师补充道:
配偶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1053条
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必须在登记结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对方未如实告知对方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撤销婚姻的请求必须在该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婚姻的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